與客戶簽訂合同讓您搬家無憂
作者: 日期:2015-05-25
二零一五年五月一十三日,市民馮女士與上海搬家公司約定搬運家具的日子。雙方已經商量以整車為計價單位,不論裝多裝少,每車580元,“比其他公司的價格低了30到50元”,搬家公司負責搬運和拆裝。由于馮女士已經提前把該打包的衣物打包好,搬家公司的工人來到后,順利地把家具搬上了車直接運到新居。事情出現(xiàn)在家具準備從車上搬進新家的過程中。
由于馮女士購買的是小高層的住宅,所有的家具都是通過電梯搬進,不料一張床墊太大,進不了電梯,只能靠人工從樓梯扛上19樓。搬家公司的工人提出,由于之前馮女士稱不用走樓梯就可以把家具搬完,現(xiàn)在床墊要從樓梯扛上住宅,而且樓層太高,至少要4個工人輪流替換才能扛上,需要多加100元。
對此,馮女士有點不樂意,認為上海搬家公司中途加價不合理。但工人稱當初馮女士說家具可以從電梯上樓,搬運價格才會這么低,不加價他們無法把床墊扛上樓。 爭論投訴無效后,馮女士只好窩著火接受了上海搬家公司的要求。 這足以證明口頭約定在現(xiàn)實中還是有一定的短處,如果當時馮女士選擇了騰超盛達搬家公司,并且簽訂了合同,那么這種事情就不會發(fā)生?戳诉@些,您一定知道在搬家時該選擇什么樣的上海搬家公司了,騰超盛達搬家公司就是您不錯的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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